千呼萬喚始出來,《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(中發【2015】9號》終于出臺,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今日較早前也從一位權威人士獲得該份文件,“這是醞釀已久的新電改方案,目前國家發改委還在商量什么時候正式公布。”
值得注意的是,從文件顯示日期來看,其已在今年3月15日已經下發。
“四放開”變“三放開”
記者了解到,此次電改的重點和途徑是:在進一步完善政企分開、廠網分開、主輔分開的基礎上,按照管住中間、放開兩頭的體制架構,有序放開輸配以外的競爭性環節電價,有序向社會資本放開配售電業務,有序放開公益性和調節性以外的發用電計劃,推進交易機構相對獨立,規范運行,繼續深化對區域電網建設和適合我國國情的輸配體制研究,進一步強化政府監管,進一步強化電力統籌規劃,進一步強化電力安全高效運行和可靠供應。
記者注意到,原先熱議的“四放開”在這份文件里變成了“三方開。從電改文件內容來看,共分七大條28小條,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“三放開、一獨立、三加強”。
所謂“三放開、一獨立、三加強”,指的是放開新增配售電市場,放開輸配以外的經營性電價,公益性調節性以外的發電計劃放開,交易機構相對獨立,加強政府監管,強化電力統籌規劃,強化和提升電力安全高效運行和可靠性供應水平。
除此之外,第三、四、五、六均是亮點:
在第三大條中提出建立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,形成公平規范的市場交易平臺,其實第11小條規定組建和規范運行電力交易,將原來由電網企業承擔的交易業務與其他業務分開,實現交易機構相對獨立運行,電力交易機構按照政府批準的章程和規則為電力市場交易提供服務。
第四大條中提出推進發用電計劃改革,更多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。第13小條規定,根據市場發育程度,直接交易的電量和容量不再納入發用電計劃,鼓勵新增工業用戶和新核準的發電機組積極參與電力市場交易,其電量盡快實現以市場交易為主。
第五大條規定穩步推進售電測改革,有序向社會資本放開配售電業務,鼓勵社會資本投資配電業務,建立市場主體準入和推出機制,多途徑培育市場主體,賦予市場主體相應的權貴。
第六大條規定開放電網公平接入,建立分布式電源發展新機制。
方正證券:新電改有三波受益者
根據方正證券電力設備周紫光團隊最新研報指出,新電改的實施步驟將從從單兵突進到全面推進試點,首先,2015至2017年,電改主要以試點為主。方案下發后,符合條件的省份均可上報各自方案,目前深圳試點進展最快,有望在今年完成電力市場搭建,發出第一張售電牌照。其他排位靠前的地區:蒙西、云南、浙江等。樂觀估計2018年之后,建立以區域為中心的電力交易市場,實現全國范圍內電力市場建設。
然而,“誰會成為售電主體”、“誰能在新電改中獲得機會”才是業內關注的。上述研報指出,新產業園區和經濟開發區成立售電主體、社會資本投資組建售電主體、供水供氣供熱等公共事業公司、節能服務公司等符合條件的發電企業都將成為售電主體。
方正證券電力設備周紫光團隊指出,此次新電改有三波受益者,第一是具有競爭力的發電企業以及第一批售電牌照獲得者,預計第一批牌照將發放給試點區域內擁有國資背景的發電公司,比如深圳能源、深南電A、粵電力A等龍頭發電企業。而發電計劃放開之后,競爭將造成市場分化。尤其是擁有優質水電、坑口煤電、核電等成本較低發電資產的企業,以及形成規模效應的發電集團將在市場競爭中占有優勢地位,比如長江電力、國投電力、桂冠電力等。
第二波受益者則是分布式能源,電改將解決分布式能源的發展的根本性問題—體制性障礙,進而催生多種商業模式解決分布式目前遇到發展瓶頸,最后達到促進分布式發展的結果。
第三波受益者為致力于電網自動化,能源互聯網建設的電力設備企業,其能夠整合電力數據信息與金融服務,在碳交易等領域或能源服務領域有獨特優勢的企業。
華北電力大學教授曾鳴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,此次新電改能不能基于目標進行具體的改革還要看具體實施細則,如何制定和政策如何配套等等,依然有一個較長的過程,而且依然會激勵博弈。
“至于配電側改革問題,我認為配電側改革的目標是降低成本,促進清潔能源的利用,以及提高用電效率和做到普遍服務,為此,不應該將配電側放開完全視為市場商機,如果那樣,消費者利益可能會受到損害,如果說機會,那就是用戶應該得到機會,而不是經營者。”上述人士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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